@幼儿家长:快来看这本“入学指南”_快消息
【资料图】
2023扬州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出炉
@幼儿家长:快来看这本“入学指南”
日前,扬州市教育局发布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。据悉,全市各地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安排在6月,具体时间、地点、办理手续等事项,由各县(市、区)、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。
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对象,幼儿小班招生年龄为3周岁(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)。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适当接收少量中、大班插班生,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分别应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。新开办的幼儿园原则上开设托班;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-5周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,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。
据了解,全市幼儿园坚持公办为主、民办为辅,在现有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中逐步推进服务区制度,推进辖区内适龄幼儿逐步实现相对就近入园。乡镇、街道举办的幼儿园要优先安排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;农村地区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;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,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切实履行作为配套园的职责,优先招收配套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入园。
我市明确,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,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;要健全幼儿园报名登记制度,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,幼儿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,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家长提供。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,要按照国家、省相关规定控制班额,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、建筑面积、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,保障各类保教活动正常开展。坚持规范收费,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,实行收费公示制度,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;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得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;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收费标准,并在入学时与家长签订三年收费协议。严格落实相关资助政策,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助尽助,符合资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时直接减免保育教育费。
市教育局明确,要细化入园程序,坚持公平公正。各幼儿园要公开招生入园信息,在园所网站、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公布本园招生简章,明确招生对象、招生办法等。各园要加强与家庭、社会之间的沟通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对烈士子女、公安英模、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,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、高层次人才子女、台商子女,要依据文件政策规定落实教育优抚政策。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幼儿受教育权益,科学开展诊断与评估,提出入园安置建议。各地要挖掘潜力,最大限度地接纳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园,努力做到应收尽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