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阳五部门联合发文!事关校外培训
近日,岳阳市教育体育局、岳阳市科学技术局、岳阳市民政局、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、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并出台《岳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标准》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《通知》所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
有哪些呢?
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利用国家非财政性经费举办,经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,在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,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体育、文化艺术、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线下非学历教育机构。包括体育培训机构、文化艺术培训机构、科技培训机构及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。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面向中小学生,开展演讲与口才、国学、思维训练、记忆力训练等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。
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
设置与管理标准有哪些呢
小编已经划好重点
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
培训机构的场地面积应与培训内容、规模相适应,满足教学需要,预留安全距离,确保不拥挤、易疏散。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,须在五楼(含五楼)以下,培训场所内一般应分设男、女卫生间。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,应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;以租用场所办学的,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,租期不少于3年。以居民自建房作为培训机构住所(经营场所)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不得聘用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
严禁聘请境外外籍人员
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数量应与培训项目、规模相适应,且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。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《教师资格证》或职业(专业)能力证明。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。不得聘用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及相关考试招生机构、相关竞赛组织机构、相关考试(竞赛)命题人员从事招生、教学、管理等培训活动。聘用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。
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
培训机构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,制定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、教学大纲,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内容。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中开设道德与法治、语文、历史、地理、数学、外语(英语、日语、俄语)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学科类课程内容。
教学或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∶30
不得留作业
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教学或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∶30,不得留作业。
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
不得夸大其词、虚假宣传
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应载明机构名称、法人属性、办学地址、办学形式、培训内容、培训期限、招生对象、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,不得夸大其词、虚假宣传,不得对升学、通过考试或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,不得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教育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受益者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,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、网络平台、公共场所、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刊登、播发培训广告。发布招生简章之后3个工作日内,要报审批机关备案,发布内容应与备案内容一致。
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
培训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;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资料、书籍、辅助工具、器材等商品;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。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不得超过5000元。
建立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”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
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、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;加强安全管理,将安全注意事项、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醒目位置,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,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;建立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”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,配有全方位的监控设备和必要的安全设备,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;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,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(可在开学后),落实各类传染病防控措施。
欢迎各位学生家长进行监督
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!
(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卓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