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的种姓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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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提起种姓制度,我们总以为是印度的专利,其实,在明治维新之前的日本,也是实施种姓制度的,只不过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已。
日本自奈良时期开始全面学习唐朝的典章制度和文学艺术,同时也照猫画虎地将民众划分为士农工商这四个阶层,不过,日本的这个“四民”结构,与中国的士农工商有本质的不同。在中国,士农工商主要是职业划分,虽然也有高低排序,但基本上是平等的,各个阶层也可以自由流动,相互通婚。
中国最高的“士”阶层主要是文士,并且不是世袭的,可以从别的阶层流动进来,比如通过科举考试,“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”的现象,并不罕见。
而日本的士指的是武士,这个阶层是世袭的,别的阶层很难进入,而且武士也不允许从事其它行业,各个阶层基本封闭。到了1591年,丰臣秀吉公布《身份统治令》,不仅仅是武士阶层世袭,其它行业也禁止相互转行,每个人的身份和职业都固定下来成为世袭,并且相互之间不能通婚,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流动。这已经和印度的种姓制度非常相似了。
而且,日本也有一个贱民阶层,类似于印度的“不可接触者”,他们大多从事被认为是宗教上“不洁”的工作,被称之为“非人”与“秽多”。非人多数是乞丐、算命、掏粪工、监狱看守等,秽多则是处理与死亡有关的工作,如屠夫、皮革工人、殡葬人员等。传统上居住于对外隔绝的村庄或贫民区(多不适于农耕),还要穿特别的衣服自异于其他人。其它阶层的人都拒绝与他们接触,非人、秽多不允许进入别家的院门、在人前说话都要低头捂嘴,免得喷出晦气让别人厌烦。法律上。非人、秽多只有七分之一的人格,当年“秽多”若犯罪,武士阶级可以杀了他们而不受惩罚(切舍御免)。
虽然明治维新之后,主张“四民平等”,但日本已经形成的森严等级制度依然顽强地被保留下来。“贱民”阶层也换了一种提法,叫“部落民”,目前还有300万之众。这部分人在婚姻、就业和居住上依然受到广泛歧视。在日本有一本“非法”出版物,详细记录了部落民姓氏和聚居地名单,民间在购置房产、婚丧嫁娶、公司招聘的时候,都要参照这本长达几百页的资料,以避免与部落民发生交集。
日本人对弱者的野蛮残忍和对强者的卑躬屈膝,应该是这种“种姓制度”的遗存和表征。